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7年第9期 南方金融 No.9,2007 (总第373期) South China Finance GeneralNo.373 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问题及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海口570105) 。 摘要:有效防范沉淀资金诱发的风险,妥善解决沉淀资金使用与收益纠纷,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至关重 要。为此,本文提出了基于沉淀资金估算的保证金制度和基于8种合意选择的事先协商制度。基于沉淀资金估算 的保证金制度借助于M/M/l/∞排队模型估算沉淀资金量,并在估算基础上计算保证金额。事先协商制度要求第三 。方支付平台事先须与支付者就手续费、收益、使用三个方面8种可能合意之一达成一致,方可对其提供服务。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保证金;事先协商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41—2007(09)一0034 ̄ 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大, B表示为T,P,A提供最终清算服务的银行的集合; 由沉淀资金引发的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对第三方支付 R={<P ,a,>lP ∈P^a,∈A^P 借助于T向口,支付资金} 平台沉淀资金实施有效监管已迫在眉睫。当前第三方 表示支付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二元关系,也可表示第三 支付平台的国际监管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欧盟模式 方支付平台的基本功能。 和亚洲模式三种:美国模式将沉淀资金视为第j方支 , 对于B2B电子商务,Pn =f V Pn A≠f; 付平台的负债而不是存款,因此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 对于B2C型电子商务,Pn =f; 监管只是从现有法规中寻找依据或对其进行适当补充; 对于C2C型电子商务,Pn =f V Pn A≠f。 欧盟模式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视为银行或电子货币公司, 定义2 支付资金P 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 向 第三方支付平台须向中央银行交存大量资金;亚洲模 a 支付的人民币资金,单位为元。 式则尚处于发展初期,监管政策尚处于探索阶段。我 定义3 单笔滞留资金量单笔支付资金的额度, 国作为经济飞速发展的亚洲国家,对第三方支付的监 记为d ,单位为元。 管也正处于探索阶段。本文首先将第i方支付过程抽 定义4 沉淀资金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在宏观上 象为 / /l/O0排队模型,并在统计平衡下基于该 滞留在第i方支付平台 处的额度相对固定的资金。第 模型对沉淀资金进行估算,以对沉淀资金进行定量分 三方支付平台上不断有资金转入,也不断有资金转出, 析,然后基于《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沉淀资金进行 由于转入和转出之积存在时问间隔,因此从长期来看, 法律属性分析,最后基于定量分析构建保证金制度、 实际上存在一笔额度相对固定的资金一直滞留在第三 基于法律属性分析构建事先协商制度。 方支付平台处,这笔长期相对固定的滞留资金就是第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三方支付平台处的沉淀资金。 为准确分析沉淀资金,首先给出相关概念定义。 定义5 沉淀资金量第j方支付平台Z.处的沉淀资 定义1 第三方支付系统 金的数量,记为d,单位为元。 由五元组(T,P,A,B,R)描述的一个动态系统。 二、沉淀资金定量分析 其中T表示某第===三方支付平台;P表示借助于T汇出 为较为准确估算沉淀资金量,在此将第三方支付 资金的支付者集合,即 平台资金流转过程抽象为M/M/l/ 排队模型,根据平 P=fP fP 借助于T汇出资金^0≤ N 均队长,估算沉淀资金量。 A表示借助于T接受资金的接受者集合,即 (一)第三方支付运行过程简化。 A: Ja,借助于T接受资金^0≤, _v,) 第三方支付的运行过程可简化为图1。 收稿日期:2007—08—13 课题组成员:刘仁伍、覃道爱、刘华、陈小辉;执笔人:陈小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 34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南方金融 2007年第9期 ,.,.。.。.,.,.,.,.,.. . 。 。 。 。 . 。 . 。.. 。.. 。.。. I P mk 转入 m m1…: T n…n 方支付平台71滞留了5笔资金共10000元人民币,f0时 amk 圳 刻排队系统的“资金队列”长队为10000。 j 3、顾客接受“服务”的时间为支付者Pi转入资金 图1第三方支付支付过程抽象图 m 的时刻f 与资金被接受者接收时刻f 之间的时间间 如图1所示,支付者 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 支付额度为 的资金给接受者口,的过程为: 1、支付者pf转入额度为 的资金到的第三方支 付平台T; 隔,即f 一f ,受支付者与接受者之间物理距离②、货物 传递方式、网络通信质量、支付各方服务器性能波动 等因素影响,f 一f 为一个随机变量。 (三)基于M/ /l/O0排队模型估算沉淀资金 2、第三方支付平台 接收资金 ,将其缓存到资 量。 金队列 .mk…mⅣ中; 从以上分析可知,第三方支付运行过程可抽象为 3、第_三方支付平台 滞留资金 ,等待支 一个服务员数为一的排队系统。进一步做如下假设, 付者P 发出支付指令,滞留资金m 则在资金队列 第三方支付运行过程将符合 /M/1/0(3排队系统。 】… … Ⅳ中等待支付; 1、顾客(即以元为单位的资金)相继到达的间隔 4、支付者p 向第三方支付平台 发出支付指令; 时问序列{f , 1}独立、服从参数为 的负指数分布, 5、第三方支付平台 执行支付命令,向接受者口, 其分布函数F(f)=1一P一 ,f 0,即顾客到达为参数为 (> 或者支付者 支付资金m ①。 0)的泊松(poisson)流。在微观上一批顾客可能同时到 (二)第三方支付运行过程排队抽象。 达,但在宏观上本文将其视为相继到达,结果可能会 上述支付过程中,支付者 转入资金过程为一随 有一定误差。 的现实含义为单位时间内到达的平均 机过程,第三方支付平台 的支付过程也是一随机过程。 顾客数,即 为一个统计值。 将支付者P,转入资金的过程视为输入过程,第三方支 2、顾客所需的服务时间(即f 一f )序列{c , ≥1 付平台71的“支付”抽象为一个服务员,接受者口,和支 }独立、服从相同参数rr(>0)的负指数分布,其分布函 付者P 接收资金的过程视为输出过程,则图1可进一 数G(t)=1一P一,f 0。In的现实含义为单位时间内完成 步抽象为如图2所示的排队模型。 服务的顾客数,也是一个统计值。 0铣 )队例 帧稚资5 ̄)y jr … n,、 服务泌 眦务危j r资 ) 岛 、 3、将第一方支付平台 视为一个服务台,即系统 一 一 (支付) ” 中只有一个服务台。 图2第三方支付支付过程排队抽象图 4、从长期看,在第三方支付平台 运行期问,总 图2中,“顾客到达”涵盖了图1中支付者 f转入 会不时有支付资金到达,即系统的容量为无穷大。 资金 ^过程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接收并缓存资金m 过 5、顾客到达过程与服务过程彼此相互独立,且顾 程。“队列”涵盖图1中第三方支付平台 滞留资金队 客平均到达率小于顾客平均服务时间。 列 1… … Ⅳ。“服务员”为图1中第三方支付平 在上述前提下,第三方支付运行过程为 台 执行“支付”过程。“服务完成离去”涵盖图1中 M/ /1/oo排队系统。 接受者口 和支付者P 接收资金的过程。 第三方支付平台 的沉淀资金量 可用该排队系统 在图2所示排队抽象图,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实际 的平均队长 计算。 情况,需做如下处理,方能构建排队模型: : : <1 1、“顾客”实际上是以“元”计的支付资金,支 1一, ,f 付者支付额度为 的资金,则应视为 个“顾客”到 因此,沉淀资金量 = l一 ) =÷f一 ……式(】) 达排队系统。如支付者Pi在 时刻支付了1000元,则 应视为排队系统在 有1000个“顾客”到达。 由此可见,沉淀资金量与平均顾客到达率成正比, 2、“资金队列”中的顾客实际上是以“元”为单 与平均服务率、平均顾客到达率之差成反比。 位的资金处于排队系统的等待队列中,等待接受“支付” 三、沉淀资金法律属性分析 服务。时刻 的“资金队列”长度实际上就是 时刻 随着第三方支付规模的不断扩大,第三方支付平 第三方支付平台71资金的资金总量。比如f0时刻第三 台是否有权使用沉淀资金、沉淀资金的收益究竟归谁 ①若p。、a_j之间的交易成功则向接受者 支付资金m ,否则向支付者p。支付资金,即支付者p.收回资金mk。 ②支付者从转入资金到发出支付指令之问的时间间隔与支付者和接受者之间的物理距离有关。 3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南方金融》2007年第9期 所有等两个问题将可能诱发法律纠纷,这两个问题能 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第三方支付能否健康发展。 本部分简要分析沉淀资金的法律属性,从而为事先协 商制度提供依据。 法律关系。 前,无权使用也无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沉淀 资金。 (四)沉淀资金的收益应归支付者所有。 (一)支付者、接受者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 支付者、接受者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法律关 壶 沉淀资金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处,第三方支付平 台通常不会仅仅持有现金,而是将其存人金融机构或 进行某种投资以产生收益。假如资金13收益率为g,则 沉淀资金产生的13收益 ,系可用图3表示。 一接受者(卖方) 买丈合同关系 受托人与第 人关系 保管,委托合l 天系 第二疗支付 台 _l_一——…~ 一 一 图3支付者、接受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关系图 支付者与接受者之间通常情况下为买卖合同关系, 支付者在买卖合同中处于买方地位,而接受者在买卖 合同中处于卖方地位。支付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买卖合 同关系是三方合同关系的基础关系。 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存在保管、委托等 两种合同关系。支付者交付资金给第三方支付平台,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为保管属于保管合同关系,而第 三方支付平台接受支付者支付指令,将资金支付给接 受者则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以本人(即支付者)名义,将资 金支付给第三人(即接受者)则属于受托人与第三人 关系。 (二)沉淀资金——保管合同标的物。 我国《合同法》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 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支付者将支付资金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由此产 生的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从合 同法角度看,应属于保管合同关系。原因在于,支付 者将支付资金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后,第三方支付平 台只是暂时代为保管该资金,并不取得该资金的所有 权,所有权仍然属于支付者,支付者有权在日后将该 资金支付给他人或者取回,两者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 保管合同的定义。可见,单笔滞留资金是单个支付者 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沉淀资金则是 所有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管合同的标的物。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擅自使用沉淀资金。 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属于保管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保管人不 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与支付者约定之 南 …试(2) 当前我国沉淀资金产生的收益通常由第三方支付 平台占用,在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初期,沉淀资金收益 归属问题尚未产生纠纷。但随着第三方支付的继续发 展,沉淀资金量将13益增大,沉淀资金收益的归属问 题的纠纷将不可避免。笔者认为,由于沉淀资金属于 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者, 支付者享有沉淀资金的收益权。因此,沉淀资金产生 的收益应归于支付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享有沉淀 资金产生的收益。 四、沉淀资金监管制度建议 。 第三方支付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们生活的同 时,将产生各种风险。为此,本文提出基于沉淀资金 估算的保证金制度以预防沉淀资金风险。同时,为防 止因沉淀资金使用与收益产生纠纷,本文提出事先协 商制度以解决沉淀资金的使用与收益归属问题。 (一)基于沉淀资金估算的保证金制度。 基于沉淀资金估算的保证金制度是指第三方支付 平台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基于历史数据和预定估算 规则,按期向监管部门缴纳一定资金以防止沉淀资金 风险的一种制度。 1、保证金制度实施部门。保证金制度实施部门 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部门,笔者认为第三方支付 平台的监管部门应该为中央银行。原因在于:一方面, 中央银行负责维护金融稳定,而沉淀资金产生的风险 恰好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另一方面, 第三方支付将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中央银行的 宏观调控效果,从宏观调控需要考虑,第三方支付必 须受中央银行监管。 2、保证金的计算基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缴的保 证金主要用于应对上缴后一段时问内第三方支付平台 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金的上缴额度以上缴时点后一 段时间内的沉淀资金估算量计算比较合适。对于第三 方支付平台在一段时间内的沉淀资金可用公式(1)估 算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其中可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 上报数据计算,并根据上报数据按年进行适时调整。 3、保证金的上缴比例。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缴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南方金融 2007年第9期 保证金的比例,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初期,宜在全 国统一比例,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报数据积累到一定程 度,可根据上报历史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分析各 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险系数,据此确定差别比例。 4、保证金的利息问题。保证金的利息可比照金 融机构上缴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利息计算。一方面, 从沉淀资金的性质可知,沉淀资金的所有权仍属于支 付者,其产生的收益也应归属于支付者,而不属于第 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并非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的 无息资产,保证金实际上是众多支付者资金的一部分。 因此中央银行在收取保证金之后应支付一定利息。另 一方面,中央银行收取保证金并非为了盈利,而是为 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又不应该按商业银行存款 利率计算保证金利息。因此,按金融机构的存款保证 金利率计算比较合适。 5、保证金制度实施过程。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实施 过程如图4所示。 H 。 l厂 l。’。。。。。 c‘ *。 — —一 I___ 、 ., ...... 。. . J .-.--------- —— ” ‘ , J J l川W t f j 1■ 、 }∈f — —— il" ■ 、 { lJ L—————1T —— 一——————一 ————— ——一 『r L_I/ n ● } 】: : :r . ...... ..... r■ i 、I】1j t} I ≥{ {-“ l 图4保证金制度执行过程图 保证金制度的相关者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央 银行和支付者。在保证金的执行过程中,第=三方支付 平台主要完成上报交易数据、上缴/收回保证金、收 取利息和报告风险等工作。中央银行则须完成接收交 易数据、计算到达率和服务率、根据公式(2)估计修 正沉淀资金量、计算调整保证金额度、计算保证金利息、 主动发现风险被动接收报告和动用保证金等工作。支 付者则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风险时从中央银行领 取补偿金以避免损失。 (二)事先协商制度。 如前所述,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者,由此 产生的孳息也应归于支付者,除非支付者与第三方支 付平台约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擅自使用沉淀资金。 当前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未收取手续费,沉淀 资金产生的收益便成为其重要的盈利来源。如果监管 部门强制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沉淀资金产生的孳息 归入支付者,必然导致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濒临破产, 不利于支付产业的发展。如果监管部门强制要求第三 方支付平台将沉淀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必然降低资金 的利用效率、增加银行体系流动性,进而进~步加剧 银行流动性过剩。 为此,建议监管机构督促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支付 者通过“事先协商制度”解决沉淀资金收益的实际归 属问题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沉淀资金问题。事先协 商制度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支付者在使用第i方支 付平台的支付服务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必须通过“格 式合同”等形式与支付者就沉淀资金收益的归属以及 第j方支付平台对支付资金的使用两个问题达成合意, 否则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擅自使用沉淀资金,更无权 占用沉淀资金收益。 表1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8种合意表 序 支付者 第三力支付平台 1 无须支付手续费 不能收取沉淀资金孳息。不能使用沉淀资金 2 无须支付手续费 不能收取沉淀资金孽息,可将沉淀资金用于非高风险项目。 3 无须支付}续费 可收取沉淀资金孽息,不能使用沉淀资金。 4 无须支付手续费 _丁J收取沉淀资金孳息,可将扫C淀资金用于非高风险项目 5 需要支付手续费 不能收取沉淀资金孳息,不能使用沉淀资金 6 需要支付手续赞 不能收取沉淀资金孽息,可将西e淀资金用于非高风险项目。 7 需要支付下续费 可收取沉淀资金孽息,不能使刚沉淀资金。 8 需要支付手续费 可收取沉淀资金孽息,可将沉淀资金用于非高风险项日。 从表1可知,支付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间就支付 手续费、沉淀资金孳息(即沉淀资金收益)和沉淀资 金的使用等三个方面可能出现的8种合意隋况,除第2、 6种合意难以实现外,其他6种合意均可能实现。支付 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其中一 种合意进行事先协商。监管部门则可根据第三方支付 平台与支付者之间达成的合意,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执 行合意情况进行监管,以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这样既可减少纠纷,又有利于支付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Donald L Kohn,”Investing in payment innovations—a Federal Reserve perspective",http://www.bis.org.2007-8-9. [2]European Central Bank,”Pamyent and securiites settlement systems in accession countries”.http://www.bis.org.2007-8—9. [3]Bank for nItemaitonal Settlements,”Survey ofdevelopments ni electronicmoney andintemetandmobilepayments”,http:// www.bis.org,2007-8—9. [4】赵听,王静.金融监管的新课题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世界, 2006,(1). [5】王飞,戢春秀.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结算风险问题研究[J] 商业研究,2006,(1). [6]郑建友.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的现状、问题及监管建议[J] 金融会计,2006,(1). (特约编辑:黄桂良;校对:GH)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