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XXSY-GD002-00
题 目 制 定 制定日期 兽药验收管理制度 审 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文件编码 批 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XXSY-GD003-00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1. 目的:建立本兽药店兽药的验收管理制度,规范兽药的验收操作。 2. 范围:本兽药店兽药的验收工作。 3. 责任:验收员、质量管理组负责人。 4. 内容:
4.1验收员应根据原始凭证对购进兽药按照规定逐批验收,验收时应对兽药进行逐批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当地兽药监察所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验收要及时进行,保证12小时内无兽药积压,尽量做到当日兽药当日验收。
4.2验收兽药质量内容包括:兽药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及供货单位等。有完整规范的验收记录,认真填写,并有明确的验收结论。
4.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兽药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4特殊管理兽药与外用兽药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 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进行分类管理,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4.5验收进口兽药,必须审核其《进口兽药注册证》、《进口兽药通关单》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原印章。进口兽药包装、说明书要有中文标识并符合有关要求。
4.6兽药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兽药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7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兽药,不得验收入库。
4.8验收合格的兽药应由验收员在兽药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合格兽药填写“兽药拒收报告单”,通知进货员履行退货手续。
4.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兽药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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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GSP质量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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