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2)切断时要保证刀片与冲击刀片刀口的距离,直径<20mm的钢筋宜重叠1-2mm,直径≥20mm的钢筋宜留3mm左右,以保证钢筋的下料长度。 (3)直径12~14mm的每次上台切断不得超过3根,≥14mm的每次只能切断一根。钢筋切断时,钢筋和切断机刀口要成垂线,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切断过程中,如发现钢筋有劈裂、缩头或严重弯头(电渣压力焊连接的钢筋端头有弯头)等必须切除。 (5)滚轧直螺纹连接钢筋切断长度允许误差为±5mm。 4.5钢筋的弯曲成形 (1)采用钢筋成型机对钢筋进行成型。将切割好的钢筋按照配筋单分区、分段、分层、分部位、分规格进行弯曲成型。HPB235级钢筋采用人工操作摇手扳子进行钢筋成型,末端做成135°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且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平直长度≥10d且≥75mm; HPB400级钢筋采用钢筋弯曲成型机进行弯曲成型,当钢筋末端做成135°弯折时,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平直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箍筋的末端弯钩为135°,箍筋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的直径,箍筋平直长度为10d。 (2)钢筋在弯曲机上成型时,轴心直径是钢筋直径的4倍,成型轴宜加偏心轴套,以便适应不同直径的钢筋弯曲需要。同时,为使弯弧一侧的钢筋保持平直,(当钢筋为Ⅰ级钢筋时,末端做180°弯钩,平直长度为3d)挡铁轴宜做成可变挡架或固定挡架(加角钢调整)。 (3)要求在每种箍筋加工前,加工平台用角钢焊出135°、90°及弯勾平直长度控制线,箍筋加工完毕,用箍筋检查模具进行检查,要求箍筋弯钩的两端平直长度相等,长度误差不得超过5mm。弯钩平整不翘曲,箍筋内净尺寸应保证主筋绑扎就位和保护层厚度,检定合格后大面积加工。 箍筋加工操作平台 箍筋检查模具 (4)对于弯成90°的弯钩,需先做好一个大直角三角板,用于检查角度。 审核人 交底人 2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箍筋平直段检查 (5)弯曲后钢筋平面上不得有翘曲不平现象,弯曲点处不得有裂纹。HRB400级钢筋不能反复弯折,只能一次成型。 (6)加工好的钢筋必须分构件码放整齐。 (7)钢筋加工见下图: 审核人 交底人 3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4.6梯子筋、马凳筋、双F卡的制作 (1)为保证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准确,本工程采用梯子筋对结构的钢筋进行定位、对水平结构的上下双层钢筋采用马凳支撑。 (2)梯子筋、马凳制作按所用部位先焊定型模具,尺寸无偏差后大批加工,加工后分类按规格码放,挂好标识,以备使用。 竖向梯子筋加工详见下图: 梯子筋 挡板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角铁分档间距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4 钢板平台 角铁基准线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梯子筋成型 (3)梯子筋、定距框、马凳成品及其相应模具应纳入预检中,梯子筋、定距框的分档间距应准确,马凳高度应准确。每道竖向梯子筋的直径要求大于设计纵向钢筋的规格。水平梯子筋钢筋直径不小于12mm,为周转使用。 (4)梯子筋、定距框、马凳应根据墙厚、板厚、钢筋粗细选用合适的钢筋作为骨架,焊接应牢固,其刚度应附合支撑要求。 马凳的加工根据板厚、铺设方向及钢筋保护层确定其高度进行加工,选用HRB400级Φ14~Φ25钢筋制作。 (5)加工时控制双F卡的卡口位置准确且顶模筋两端伸出长度确保一致。为保证双F卡加工的准确性,要求用合格专用模具加不同墙厚的挡板 工详见下图: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双F基准挡板 5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交底提要 双F卡合格专用模具加工 (6)定距框根据柱(暗柱)的断面尺寸、钢筋设计间距在标准模具内加工,定距框中的顶模棍采用砂轮切割机切割,两端刷防锈漆。框架柱定距框制作时先放大样于钢板上,精确量尺后双面焊牢保证其刚度强度。 柱的定位框为Φ18~Φ25钢筋制作,按柱的截面尺寸、钢筋根数、直径调整。墙的定位框为Φ12~Φ16钢筋制作,根据墙的截面尺寸、钢筋间距及时调整用于控制墙的立筋间距及截面尺寸,梯凳用于控制墙的水平筋及墙的截面尺寸。注意尺寸正确,用切割机下料,端头用砂轮磨光后刷防锈漆。马凳用Φ16~Φ25钢筋制作,加工制作允许误差-1mm。 4.7钢筋滚轧直螺纹接头制作 (1)制作工艺流程 检查连接设备检查清理待接钢筋选择连接参数 钢筋连接端洗丝整改 不合格检查 合格 丝口套帽保护 (2)接头制作要点 1)钢筋下料用切割机,不得用电焊、气割焊及切断机等方法切断;钢筋端面平直并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扭曲。 2)刀片、滚丝轮磨损达到一定程度定期更换,及时添加切削液,尽量延长刀片及滚丝轮使用寿命。 3)钢筋丝头加工完毕后,钢筋套丝的质量,必须由操作工人逐个用牙规和卡规或环规进行检查。钢审核人 交底人 6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筋的牙形必须与牙形规相吻合,其小端直径必须在卡规或环规的允许误差范围内。不合格的丝头要切除重新加工。 4)螺纹滚轧长度严格按照规定加工,必须保证加工的丝扣长度、丝扣饱满度、端部平直度。套筒外露完整有效丝扣不超过1个整扣。当出现不合格丝头时应切除后重新加工,不得在不合格的丝头上进行二次加工。 5)达到质量要求的丝头,应立即用与钢筋规格相同的塑料保护帽(套)拧上,存放待用,防止装卸钢筋时损坏并防止灰浆、油污等杂物的污染。 6)钢筋丝头连接螺纹长度为标准型套筒长度的L/2(套筒的长度)+1p(p为螺距),公差为1P(P为螺距)以保证接头的长度;具体加工尺寸见下表。 套筒及钢筋丝头设计(单位mm) 套丝牙钢筋直螺距(p) 径 长度l 0-2数 外径Φ0-0.4 螺纹小径D+0.410 (整牙数) Φ16 Φ18 Φ20 Φ22 Φ25 2.5 2.5 2.5 2.5 3 45 50 60 Φ25 Φ29 Φ31 Φ33 Φ39 Φ14,8 Φ16.7 Φ18.1 Φ20.4 Φ23.0 8 9 10 11 10 五、钢筋加工质量要求 (1)钢筋形状正确,平面上没有翘曲等不平现象; (2)钢筋弯曲点不得有裂缝,特别是二级及以上的钢筋不能弯过头再弯回来; (3)钢筋成型后的允许偏差为: 钢筋成型后的允许偏差 钢筋全长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径尺寸 箍筋边长 钢筋弯曲角度偏差 ±10mm ±20mm ±5mm ±3mm,且箍筋在一个平面内。两个135度弯钩平直长度相等,且互相平行 4度 审核人 交底人 7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00-00-C2-010 钢筋 六、安全施工措施 (1)钢筋加工时严禁使用电焊。 (2)钢筋加工机械用电必须统一管理,严禁其他人员私自接电线。 (3)加工场地必须配备灭火器。 (4)钢筋加工时根据不同的加工工序佩戴防护用具。 (5)机械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手册,正确使用机械。 (6)钢筋调直时,被调直的钢筋长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能过短,防止钢筋甩尾伤。 (7)钢筋搬运中,搬运人员应小心,注意脚下,防止绊倒。 (8)吊运钢筋时,信号工要在保证堆放处无人员时方可指挥下料。 七、环保措施 (1)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2)钢筋截断及切割所产生的碎硝及时清理,切割机前加设挡板,防止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3)维修机械所用机油、润滑剂需存放于维修班,更换下的废件及时回收。 (4)钢筋加工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随意乱扔乱放,加工所产生的钢筋头应分规格及长短尺寸分别码放,以便允分利用。 (5)钢筋切断严禁在夜间进行。 审核人 交底人 8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