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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常用条款中的不可争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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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常用条款中的不可争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 1、不可争条款: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辨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或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而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2、复效条款:人寿保险合同因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失效之后,自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两年),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后,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即行恢复效力。保险合同复效后,保险人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仍不负责。

3、自杀条款:关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或两年),被保险人的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的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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