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学生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暑假期间学校将对所有毕业生房间进行维修改造,经研究,现将暑期学生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留校住宿。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暑期需要上课、实习、培训的学生和2012级准备复习考研的学生。由学院批准后可留校住宿。
(2)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需在校住宿的学生。由学院和校团委共同批准可留校住宿。
(3)需要做实验或课题的研究生。由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可留校住宿。
(4)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由学院和相关部门批准后可留校住宿。
2.留校住宿学生的审核和管理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暑期留校学生数量,严格审核留校学生资格,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和每位留校住宿学生签订安全住宿协议(附件四)并留存备查,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2)留校学生的管理由学院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未落实安全责任人的学院,学生住宿不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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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留校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4)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早出晚归,严禁夜不归宿;学生进出公寓须持有效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
(5)公寓中心将留校学生住宿情况通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3.留校住宿学生注意事项
(1)本科生填写《暑期本科生住宿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填写《暑期研究生住宿申请表》(附件二)。
(2)符合住宿条件的同学要提前准备好生活物品及有关证件,封楼后,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3)封楼时间为7月26日上午8点,开楼时间为9月4日上午8点。
4.工作要求
(1)各学院负责填写《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附件三),填写时注意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
(2)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所有表格一次性报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时将《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电子版发至xsc_gyzx@qdu.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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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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