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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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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

新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7月30日经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是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必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高全社会对《条例》修订的背景、目的、意义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关心、支持、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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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个阶段进行学习宣传: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8月20 日—8月31日)。重点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准备各种学习材料,抓好动员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 日—10 月10 日)。通过各种形式、方式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 月1 日—10 月20 日)。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主要活动安排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8月下旬);

2.印发《条例》(9月上旬);

3.《条例》宣传咨询日(9月中旬);

4.各部门、各单位和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9月中旬);

5.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座谈会,组织专家座谈,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条例》学习座谈会;(9月下旬)

6.组织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执法培训(10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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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开展《条例》竞赛活动(10月中旬);

8.清理与《条例》抵触的规范性文件(12月)。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抓好《条例》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对《条例》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条例》贯穿着安全发展的理念,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持续性。一是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各级领导要带头学,职能部门要具体学,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条学,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二是加强对《条例》的解读。要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对《条例》解读,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三要在抓住重点人员的学习上下功夫,组织好各层次人员学习《条例》,并将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条例》学习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条例》的宣传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制订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条例》宣传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是要集中时间抓好《条例》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以及户外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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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扎实开展《条例》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宣传进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和农村,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组织新闻媒体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报道,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事例、案例,采用演讲、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使宣传更加深入;四是发动基层抓宣传。各企业要在厂报和厂内局域网上刊登《条例》,利用安全生产活动日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和行政村要利用现有阵地加强宣传,使《条例》宣传更具群众性。

(三)贯彻《条例》,加强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与学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结合起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执法,从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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