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来源:爱站旅游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共同签署。 出让方: (以下称甲方)住所: ;

(以下称乙方)住所: ;

受让方: (以下称丙方)住所: ; 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习起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标的公司执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此处二者择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