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决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同时为了方便外地员工提前购票、探亲、旅游等节日安排,经领导研究决定,元旦、春节放假及补班安排如下:
1、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2、 春节从1月26日至2月9日放假调休,共计15天,2月10日(星期一) 正式上班。
3、 补班日期为2013年12月7日、12月21日、2014年1月4日、1月18日、1月25日,共计5天。
望大家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安排,提前离岗及不及时归岗者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倍日工资,请各部门领导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预祝大家元旦、春节快乐!
人事行政部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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