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新疆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特驻乌办事处改造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为分清双方责、权、利 。 就承包施工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金特驻乌办事处 1、2. 工程地点:乌市长江路293号
1、3. 工程内容: 1、4.建筑面积:以图纸实际面积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甲方供应: 三、 工程承包方式:
3、3乙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
3、4其他:文明施工作业区保证工地及宿舍内干净整洁:○1、建筑物四周及外脚手架上的施工用料应及时清理干净,有专人
负责到指定地点。○2、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3、每个工人严格按劳务合同进行生活费或工资的发放。4、工完料尽。○5、工完场清 ○四、 质量标准
1、 施工总体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所有施工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给甲方造成影响进行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
求及业主发出的指令,严格按照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 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
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一道工序。
当乙方不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退场,同时按甲乙双方核实的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价款内的市场价格给予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 承包价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1、此工程承包价: /㎡(T)
2、项目部按实际工作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大合同同比例
支付。即每次付至实际工作量的 %(不含税金及管理费)。 3、乙方工作全部完成,由甲方施工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4、预留质保金 % , 年后一次付清。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极限额领料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一方的一切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项施工,服从项目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
3、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入场登记手续(提供身份证明)
5、工地进场人员必须有保险保险复印件交公司留底。 七、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此合同制签订之日当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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