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其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实行工程总承包: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单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1之规定);
(二)单独立项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等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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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立项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古建、非临时性布展等专业工程;
(四)列入地方人民政府重点工程且对建设周期等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项目;
(五)其他地方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 第五条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分别在可行性研究或者方案设计完成后,以工程投资估算为经济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等要求,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
第六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以及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第七条 承担招标项目的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承担方案设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应当将其承担工作的全部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公布,供所有潜在投标人参考。
第八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九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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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三者有其一即可)。
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不得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参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活动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数量要求分别不超过1项。其中,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即可。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参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所处的设计阶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提供齐全的地质勘察资料、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基础资料,便于投标人准确理解招标需求、合理评估工程风险;
(二)明确招标的内容及范围、功能、投资限额、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等量化指标;细化设计指标要点;细化建设标准;细化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明确有关技术标准等,便于投标人科学、合理、准确、有深度、有针对性地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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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明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编制深度,工程总承包报价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四)明确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再发包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工程允许分包的专业及范围、工程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范围;
(六)明确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 (七)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三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第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地下工程(水下工程)等可以另行约定调价原则和方法外,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如果工程比较特殊,难以明确项目有关需求,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用固定下浮费率的合同计价方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晰界定合同条件、工程计量、基准价确定依据和方法等内容。
第十五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对于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招标人可以提供三个以上不同厂家品牌的同档次产品,并且明确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应经招标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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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投资估算。
采用固定下浮费率合同计价方式的,招标人也应当设定最低投标下浮费率。
第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模、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十八条 单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包含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和工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应为9人以上单数,其中负责评审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
单独立项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古建、非临时性布展等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包含设计、施工和工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应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负责评审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
若招标人不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则招标人可以委派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的代表参与评标。
第十九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工程总承包招标作出相应调整前或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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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投标文件可以以纸质形式提交,并附有电子文件。
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评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设计文件(指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或者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工程业绩。招标人应当根据本规定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制订评标办法。
对于工程总承包报价的评审,应当将设计费报价部分和施工费报价部分合并后进行评分(即合成一个总投标报价评审;采用固定下浮费率形式报价的,应按照一定的权重加权合成一个总投标报价后评审)。
对于工程业绩的评审,应当限定为工程总承包业绩。
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审,即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商务设计标,并先对商务设计标进行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者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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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参照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发的《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苏建招办(2017)3号文),按照“评定分离”的程序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实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也可以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二者选其一)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其设计和施工业务不得再发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仅具有相应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应当自行实施其资质范围内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并将其资质范围外的全部施工或者全部设计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工程的全部勘察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
上述工程总承包再发包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再发包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直接发包。
第二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需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再发包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承包工程范围内的主体工作;根据再发包合同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工程总承包企业同意,可以将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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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其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 月 日起试行。
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一: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招标的评标办法
方案设计文件:≤40 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工程业绩:≤3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1.1方案设计文件(≤1 4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1.设计说明(2-5分) 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8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2.总平面布局(8-12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功能、是否满足任务书要求。 2.工业项目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符合设计任务3.建筑功能(8-12分) 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5.室内空间的经济性、合理性及创新性比较。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4.建筑造型(3-6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5.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3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6.设计深度(1-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9
注: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1.设计说明(4-8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技术方案(9-18分) 1.2方案设计文件(≤ 40分,适用于园林和景观等市政工程)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3分) 3.设计深度(3-6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5、经济分析(3-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工程总承包2 报价(≥45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设备费和施工费的工程扣分值不少于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总造价)(≥45分) 入法计算得分。 10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总体概述(1-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3.施工管理方案(1-2分)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4.采购管理方案(≤1分) 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项目管理组3 织方案(≤作经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12分) 分。 6.建筑信息模型(BIM)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技术(≤1分) 评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11
5.项目管理机构(2-3分) 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对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1..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工程业绩4 (≤3分) 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2.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确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12
附件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进行招标的评标办法
初步设计文件:≤3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3分 工程业绩:≤3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1.设计说明书(3-6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1 30分、适用于房屋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3.建筑设计(2-4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2-4分) 13
1.1初步设计文件(≤2.总平面设计(3-6分) 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每个专业工程1-2分) 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备和新结构应用(1-2分) 况进行评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2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8、经济分析(1-2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9、设计深度(1-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1.2初步设计文件(≤ 30分、适用于市政工程) 14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1.设计说明书(3-6分)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2.技术方案(6-12分) 2.设计原则。 2.设计依据。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设计深度(3-6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2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5、经济分析(2-4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工程总承2 包报价(≥54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计算得分。 设备费和施工费的工程总造价)(≥54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项目管理3 组织方案(≤131.总体概述(1-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15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分) 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1-2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项目管理机构(1-3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工艺、新材料(≤1分) 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技术(≤1分) 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对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工程业绩4 1..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16
(≤3分) 绩(≤1分) 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2.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17
附件三:适用于专业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工程业绩:≤2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1.设计说明(2-5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 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 (≤204、与建筑的协调性。 分) 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1.对采用新技术、备和新结构应用(1-2分) 进行评比。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比。 5、设计深度(1-2分) 18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5-10分) 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投标报价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2 (≥68工程费)(≥68分) 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1.总体概述(1-2分) 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1-2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 (≤10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计算得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艺、新材料应用(≤1分) 进行评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6.项目管理机构(1-2分) 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19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对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1..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工程业绩4 (≤2分) 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2.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其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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