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德讲堂”宣讲员宣讲活动,提升宣讲员的宣讲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守则。
一、宣讲员要在单位统一安排下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二、宣讲主题要鲜明,具有时代性。能畅想和谐旋律,弘扬社会文明正气,树立“好人有好报”“小善大德”的价值导向。
三、宣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具有典型性。要以本地涌现的凡人道德故事为主要宣讲教材,做到言之有人、讲之有情、道之有理。
四、宣讲员要发挥自身优势,经常到群众中采撷和挖掘身边的优秀道德故事,用最鲜活、最生动、最可敬的凡人善举,在“道德讲堂”进行宣讲。
五、宣讲时要贴近群众的道德需要和心理需求,做到真实、真情、真诚,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增强宣讲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六、宣讲员要通过参加培训、自我学习、广泛交流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宣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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