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汴政[2009]105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0 【实施日期】2009.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汴政[2009]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豫政〔2009〕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 1 / 4
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
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的建设和服务水平,促进和谐开封建设。
(二)主要任务。全面完成社区“四室三站一所一厅”(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社区服务站、劳动保障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场所、居民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使社区服务工作做到服务更加到位、管理更加科学、群众更加满意。
二、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服务环境
(三)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不足问题,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市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要达到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要达到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单位型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原则上由单位无偿提供。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协助、督促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开发商)按照规定的标准,把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建筑规划进行建设。由市建委牵头组织编制开封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把配置包括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在内的管理服务和文体设施建设用地等列入规划范围;在审批小区规划报建方案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标明工作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面积并跟踪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划建设社区基础设施的住宅小区项目,不予办理住宅小区的竣工手续。工程完工后,办理 2 / 4
竣工手续前由市建委牵头,市民政局、坐落该地的区政府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住
宅小区的竣工手续。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四)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要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网,逐步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并通过培训,使每个社区至少有1-2名懂电脑技术、会操作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全市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促进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同时,逐步建立网上求助与服务系统,达到通过网络实现社区服务资源和社区信息共享的目标。
(五)整合社区资源。对近几年已通过验收但未按规划提供社区公益用房的小区,市国土(房产)部门要协调物业管理等单位,腾出被占用的社区公益用房。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协调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对内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将社区内废弃或闲置房屋无偿或低偿优先改建为社区公益用房。企业改制时,应当按照国家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民发〔2005〕85号)精神,将之前租借给社区组织的房产产权无偿划转给社区组织。社区规模调整后,县区民政部门应当提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调整方案和处理意见。 三、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六)扩大社区就业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网络。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咨询、上岗培训、职业介绍、信息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等,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工作。重点对“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小额 3 / 4
贷款管理办法,扩大贷款对象和项目范围,抓好信用社区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
低保人员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妇联组织要继续加强妇女就业培训,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妇女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服务工作。
(七)健全社区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体系。民政、老龄和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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