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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救灾和灾后倒房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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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救灾和灾后倒房重建工作

来源: 荆州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8月3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救灾和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救灾和灾后倒房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夺取防汛抗洪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各地要继续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家园、保安全、保运行、保增长、夺丰收的“五保一夺”目标,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八月份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产自救月”,各地要抓紧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抗灾救灾,抢种补种,补足补满,加强田间管理,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继续做好后续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得到有效医治。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期,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为灾区群众送凉爽活动,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是迅速启动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任务。一是摸清底数,完善方案。凡今年以来因自然灾害造成正在居住的房屋倒塌,或经住建部门鉴定房屋严重损坏必须拆除重建的农户都要纳入恢复重建范围,另有住房的不纳入重建范围。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民政、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对需纳入恢复重建范围的对象逐户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分户建档,档案内容包含倒房照片及相关审批资料,并在8月10日前确定上报到防户。要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完善恢复重建方案,力求做到重建改造一户就消除一处隐患,通过灾后重建变受灾为受益。二是科学规划,统筹兼顾。重建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一次规划、逐步到位,充分考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倒房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既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又避免困难户因建房新增债务。对农村低保、特困残疾、特困优抚对象家庭原则上3人及以下的重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4人以上的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保证做到经济、安全、适用。对五保户住房倒塌的,原则上安排入住乡镇福利院。所有重建房屋选址要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尤其是对集中建房点,要进行专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禁止在洪道周边建房,切实避免重复受灾。 三是精心组织,确保进度。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9月底前完成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受灾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尽早启动,实行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和倒计时工作制,确保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民政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建立倒房重建进展统计、考核和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每周通报一次恢复重建工作进度。恢复重建房屋竣工后,各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月底前,省、市(州)要组织专班对各地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四是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每个村(社区)都要成立恢复重建民主评议小组,恢复重建对象及补助金额都要在村(社区)

进行公示,并严格遵循“户申报、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确定重建对象和补助金额,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增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分类施救,不搞一刀切,对农村低保、特困残疾、特困优抚对象家庭补助资金可以适当高一点。除落实国家和省级补助政策(平均每户7000元)外,市县两级还要加大帮扶力度。要采取省里补助一点、县(市、区)配套一点、包保单位帮一点、社会捐助补一点、重建户自筹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筹措和解决重建资金,确保恢复重建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

四是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切切实实地用在受灾群众身上。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要严格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采取“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按照施工进度分期拨付,不得从中提取任何工作费用和管理费用。民政部门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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