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区车辆安全行驶通告
为加强厂区内道路车辆安全行驶,保障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进行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一、入厂车辆管理规定
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内规定的各路段限行速度驾驶车辆。
二、员工上下班打卡
严禁任何人员将车辆行驶到 打卡区 进行打卡。
三、厂区内自行车辆行驶规定
1、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按照厂区内的限速要求行驶;
2、厂区内所有自行车严禁载人;
3、自行车行驶过程中严禁一只手扶把。
以上如有发现违规,则参照公司《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每例考核50元;班长、技术员、专员、科长违规每例考核100元;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有违规每例考核2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责任部门对违规员工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累计三次者退回人力资源)。如发现部门未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的按规定中的第6.1条规定加倍考核部门经理。
对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公司门岗值班人员须在入厂前告知该《厂区车辆安全行驶通告》。如仍违反公司内道路限速行驶的,直接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具违规通知单,并处100元/次罚款。
同时鼓励公司广大员工参与监督举报,并对举报人员给予20元/次的奖励。
本通告自发行日起生效。望大家相互转告!
安全管理部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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