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牡政办综[2015]47号 【发布部门】牡丹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4 【实施日期】201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牡丹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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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2.1.2成员单位职责 2.1.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3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3监测和预防机制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响应 4.1.2Ⅱ级响应 4.1.3Ⅲ级响应 4.1.4Ⅳ级响应
4.2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响应 4.3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响应 2 / 7
4.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响应
5应急处置 5.1事件分级 5.2分级标准 5.3信息报告 5.3.1信息报告程序 5.3.2信息报告内容 5.4紧急处置 5.5指挥和协调
5.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7信息发布 5.8应急处置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救援总结评估和备案 7保障措施
7.1数据与通信保障 7.2救援装备保障 7.3应急队伍保障 7.4资金保障 7.5物资保障 7.6医疗卫生保障 7.7交通运输保障 3 / 7
7.8治安保障
7.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7.10公共基础设施保障 7.11技术保障 7.12奖励与责任 7.12.1奖励 7.12.2责任追究 8预案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8.1.1宣传 8.1.2培训 8.1.3演练 8.2预案更新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4 / 7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牡丹江市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市)区、跨领域、跨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需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4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1 市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指挥部组成
成立牡丹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煤管局、牡丹江海事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站、牡丹江供电公司、牡军分区、牡丹江机场分公司、中国移动牡分公司、中国联通牡分公司、中国电信牡分公司。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灾 5 / 7
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发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定的相关信息。
市安监局(市煤管局)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负责提供煤矿事故单位的矿井、人员、采掘等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专家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筹集应急救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提供灾害区域的相关地质资料等支持。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参与处置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事故抢险救灾和救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交通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牡丹江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监测,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供相关技术、设备等支持。
市旅游局参与重大旅游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农委参与重大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 6 / 7
市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人防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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