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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配合员工出具虚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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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攻略 公司配合员工出具虚假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后果很严重! 劳动派 【案例】 公司员工自己提出辞职,但希望公司 为其出具非其主动辞职原因的解除劳动 合同证明,以便员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 金,可不可以这样操作?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 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社会保险待遇” 即包括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隐瞒员工 真实辞职情况,出具虚假的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即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 其他手段” 、 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 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 巨大”。 按照这一解释,骗取社保待遇构成诈 骗罪的门槛仅为2 000元,这一门槛并不 【评析】 作为律师,经常会遇到上述问题咨 询。我们给出的答案是:不建议公司虚构 员工离职原因而配合其领取失业保险 有人会觉得,不就是退回领取的失业 保险金。最多再罚点款,不是很严重嘛! 我们继续看《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 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哪种刑事责任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高。现在,骗取失业保险金金额,很容易 达到上述要求,从而构成犯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 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 的通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欺 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依法严惩社会保险 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 金。借助本文,我们将此问题中涉及到的 法律知识和风险予以说明。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失业保险金的领 取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 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 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 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I三)已经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也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责,依法查处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 件;三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及时做好社 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和受理立案工作;四 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 定的.依照规定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是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 五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共同防范 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良好社会氛围。 有的人还会问,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是 员工,好处是员工拿的,员工属于诈骗犯 罪,而单位只是配合提供虚假材料.没有 得到好处,不应该属于诈骗吧?我只能 有类似的规定。对于何为“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 法》规定,是指:(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 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 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 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 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 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 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 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 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骗取失业保险金属于《刑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 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 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说,请不要忘记《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 规定,这种单位没有得到好处的辩解,是 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 对比上述规定。员工自己主动辞职 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 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其次,如果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会有 此外,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单位本不 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而单 位出具虚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表明是单 位主动解除的,理论上员工还可以要求单 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实务中, 这种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在经济补偿问题 上“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例屡见不 鲜了。 哪些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 法》上的诈骗犯罪 那么,诈骗犯罪的起 刑标准是多少呢? 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 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 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 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 跨动保障世界I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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