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1.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3.项目经理是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4.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5.各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6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2.7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对伤员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带班要求
3.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的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并记录。
3.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代清楚。
3.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
对以下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以下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不按时上报安全带班名单,每次罚款10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次发现罚款20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次发现罚款300元。
XXX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检查内容 现场存在的隐患
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评价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带班检查负责人签名: 项目总监签名:
XXX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日期
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带班生产人签名 备注 备注:
1.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
2.如有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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