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桥楼乡中心学校
《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性质:
家长学校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参加的促进良好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是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管理理论与方法所开办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指导思想:
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以集体授课、个别咨询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
2.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子女,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构建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设立校长1名、正副教务主任2名,班主任若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
2.正副教务主任分别由学校政教处主任和家长代表(1人)担任。
3.有关年级的年级组长担任家长学校各班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家长学校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
三、面对所有的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辅导,根据特殊需要可开办专题。
四、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由学校以及学员共同负担,每位学员每期应交少量费用,用于管理、讲课报酬、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学员。
五、由若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老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教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六、建立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第三 教 学
一、教学内容:
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学校教育目标而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教学中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教学活动中,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育指导要略超前于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讲授要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相互配合进行。
三、教学形式:
1.讲座形式。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随机咨询指导。
4.报刊资料函授指导。
5.通讯指导。
6.创办家校互动网页。
四、教学内容:
1.如何为人父母;
2.如何教育孩子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3.如何帮助孩子尽快适应高中生活;
4.如何指导孩子有效地学习,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5.如何指导孩子进行良好交往与社会活动;
6.了解高中学生心理特点及青春期教育的基本知识;
7.如何应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8.如何为孩子择业、升学当好参谋。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
一、每期家长学校结束前,根据讲课的内容可进行一次学习考察(以心得或小结形式进行)。
二、学期末家长学校评选出荣誉家长(每班1-2名)予以表彰。
三、每期期末,由政教处对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
25.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人;落实我校“崇真尚本” 的办学理念、培养“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的育人目标;实现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和“高质量、现代化、特色明、国际性”的全国知名学校的办学目标。
二、家长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家长委员会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督促学校依法办学的群众性组织。家长委员会由具有各方面代表性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学生家长组成,其成员由各年级组推荐,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具有代表性,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2、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充当学校工作的参谋;
3、参与学校发展大计;
4、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5、协助学校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6、发动家长尊师爱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章;
7、参与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参与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
8、协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9、宣传、表彰家庭教育工作突出的优秀家长。
四、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1、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律顾问各一人,委员若干名,政教处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2、家长委员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情况一年可进行一次补选。
3、家长委员会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考虑进行调整。
4、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1-2次。
若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会议,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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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桥楼乡中心学校家长学校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小学德育大纲》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 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设“桥楼乡中心学校家长学校领导班子”和“桥楼乡中心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分别由学校行政和家长代表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六有:有校舍、有师资、有教材、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材料。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 教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学校颁发的《家长行为规范要求》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 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学校委员会委托教导处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2009年1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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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何文(学校校长)
家长学校副校长:王定明(副校长)
教导主任:陈永林(学校教导主任)
授课教师:应聘的领导、专家、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优秀班主任、年级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每学年3-4次
2、授课采取培训、辅导、座谈等方式进行。
3、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而不同,具体由政教处、年级部协商而定,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
4、每次授课以年级部为单位,一般不跨年级进行。
5、年级组负责召集学生家长,政教处处负责安排其它事宜。
三、相关要求
1、每次开课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授课教师要有讲稿,授课完毕,需将讲稿交政教处存档。
2、每次开课要有的放矢、有主题。
3、讲授内容要侧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到有理论、有实践、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家长起到辅导、培训作用。主要有:家教的重要性;家教经验介绍;家教方法;《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专家谈家教;家长应具备的素质;形势教 育;家教误区种种等。
4、要达到家庭、学校互通信息,共同育人的目的。
5、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授课。
四、纪律制度:
1、准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
2、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3、专心听讲,不开小差。
4、认真考试,不随便缺考。
五、考试制度:
1、内容:根据学习内容,综合出卷。
2、形式:开卷与闭卷结合。
3、成绩:满分100分。
五、评比制度:
1、优秀学员条件:
⑴积极参加学习,认真上好各课;
⑵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⑶虚心、好学、投入,热情高;
⑷考试成绩优秀。
2、好家长条件:
优秀学员条件加下面两条。
⑴家庭教育经验较丰富;
⑵家教成功,子女表现突出。
3、评比方法:
⑴学员互评、推荐。
⑵学校领导审定。
六、家长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约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期中考试后。
二、家长会由教务处和政教处统一组织召开,由年级组具体组织落实。
三、家长会前各班主任要备好课,把家长会上的发言提纲准备好,对班级的学习成绩,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要向家长全面介绍。
四、每次家长会家长都要认真填写“家长意见函”,恳请家长对学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各任课教师都要深入所教班级参加家长会。
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七、黑板要布置好欢迎词。
八、各年级、各班要搞好家长会接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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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学习制度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专心听讲,勤奋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3、尊敬老师,听课不吸烟,不随便讲话。
4、讨论时积极发言。
5、学年末参加考试,写好家庭教育的经验。
6、学习理论与实践结合,及时和教师沟通学生在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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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普访一次,语文、数学教师每学年与任教班学生家长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二、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教师除了利用周报与家长互通情况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及对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三、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还可以向该级组长和各级主管行政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反映情况。
四、学校规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家长会。此外,各级各班可根据教育学生的需要举行全级、全班或部分学生家长会。
五、学校从实际出发,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部分学生家长会。
六、教师和学校听取学生家长合理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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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
思想道德素质,为此,我们将教育的阵地延伸到校外,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我们特制订《大冶实验高中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
一、考核内容
1、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增强子女法律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孩子有突出成绩或明显进步。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人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并积极支持家长学校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二、考核方法
1、每学期定期组织部分家长进行学习活动。
2、要求家长不定期写好学生的反馈信息。
3、每学期召开家长大会,由教师提名、家长评议评选本年度优秀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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