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教育,由生产、技术领导分级负责,其它有关部门协助开展。
(二)对操作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其他改变工种、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操作方法后,经考核合格,方准参加实际操作。
(三)项目部生产组长,每周组织安全日活动。
(四)对特殊工种定期进行体检、培训、复审,通过考试,持有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五)新工人必须接受分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指南、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项目部安全教育现场环境、项目施工特点及可能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此类工作的安全操作程序,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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