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0年4月27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09:30在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共2人,代表股份14096.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6%;董事刘会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本项议案565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实际财务状况,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项议案14096.5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及参会股东签署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