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司机除应熟悉本机的结构性能,操作方式外,还应掌握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的安全规程及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程。
2、司机在进行正式作业之前,必须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状态下勉强作业。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须符合起重特性曲线。司机应能估算起吊重物的重量,严禁超载使用。
4、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斜拉或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面上的物品。
5、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交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当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
6、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应使用慢速下降。 7、起升高度、变幅小车工作幅度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在工作时,严禁以限位器代替操作,当吊钓接近最大起升高度及变幅小车接近起重臂两端限位器时,应减慢工作速度并及时停车,以防限位器失灵造成事故。
8、塔机工作时,塔臂的回转角度应在450°之内。做到左右交替回转,以防电缆线扭断。
9、塔机在进行维修或调整时,必须停机进行,严禁在工作时进行维修或调整。
10、塔机在吊运货物时,吊钩下面有人或遇到险情前,应先鸣声发出警告记号,并沉着冷静,采取正确措施排险情。
11、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港、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 12、司机离开司机室前,应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将吊钩升到最高位置,吊钩上不得吊挂任何物品。切断总电源后,将司机室门窗关好,方能离去。
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拉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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