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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晓东[1];于超艺[1]
作者机构: [1]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出版物刊名: 道德与文明页码: 47-53页年卷期: 2020年 第2期主题词: 君子;小人;义;利
摘要:�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语,历来有两种解法:一种以\"德\"分君子、小人,宋儒多如此解;另一种以\"位\"分君子、小人,秦汉儒者多如此解。以\"德\"分君子、小人,则\"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语宣说的是一条道德原则;以\"位\"分,则可视为一条政治原则。作为道德原则来讲,以义利之辨分君子、小人,可视为一种修己之学,然修己本身不足以平天下。作为政治原则来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语有两层内涵:一是有\"位\"之\"君子\"不当与民争利;二是
有\"位\"之\"君子\"当以\"义\"化民,此不仅合孔孟先富后教之义,且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亦得以充分体现。就此而言,以\"位\"分君子、小人,似更合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语的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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