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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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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GB 15193-9
ICS 07.100C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193.9-2003代替GB   15193. 9-1994显性致死试验Dominant lethal test2003-09-24发布2004-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六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GB 15193.9-2003Bli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代替GB 15193. 9-1994《显性致死试验》。本标准与GB 15193.9-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范围”中增加了受试物的具体内容: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检验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强化剂)、食品新    资源及其成分、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    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食品工业用微生物等;—在“实验动物”中:将“成年小鼠(体重30 g以上)或大鼠(体重200 g以上)”改为“成年小鼠(性成熟,体重30     g以上)或大鼠(性成熟,体重200 g以上)”,“动物数量”雄性动物每组不少于10一15只,雌性动物每组不少于20只一30只,改为雄性动物每组不少于15只,雌性动物每组不    少于30只受孕鼠;    —一将“分组”下的两项内容“组数”和“动物数量”合并改为“剂量及分组”,高剂量组的设计方法增加一条“急性毒性试验给予受试物最大给予剂量(最大使用浓度和最大灌胃容量)测不到LDS    o时,    则以10 g/kg体重、人的可能摄人量的100倍、或受试物最大耐受量为最高剂量”;—增加“结果判定”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15193. 9-19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同济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清华、柳启沛。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GB 15193.9-2003显性致死试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显性致死试验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    生物和物理因素的致突变作用和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危害(检测染色体结构和数量的损伤,但不能检测基因突变和毒性作用),检验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强化剂)、食品新资源及其成分、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工业用微生物等。2原理    致突变物可引起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以致不能与异性生殖细胞结合或导致受精卵在着床前死亡,或导致胚胎早期死亡。3试验动物    选用健康动物,符合试验规格,且有合格证号。经生殖能力预试,受孕率应在70%以上者。雄性成年小鼠(性成熟,体重30 g以上)或大鼠(性成熟,体重200 g以上),预先接触受试物,再进行交配。交配用的成年雌鼠,不接触受试物。雌性鼠为雄性鼠的5-6倍量。每组雄鼠一般不少于15只,雄鼠与雌鼠交配,使每组产生至少30只受孕雌鼠。剂,及分组    试验至少设3个受试物剂量组。高剂量组应引起动物生育力轻度下降。各组受试物剂量可在1/10^-1/3 LDS。之间。急性毒性试验给予受试物最大剂量(最大使用浓度和最大灌胃容量)求不出LDS。时,则以10 g/kg体重、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0倍、或受试物最大给予剂量为最高剂量,再下设2个剂量组,另设溶剂对照组和阳性对照组。阳性对照物可用环磷酞胺(40 mg/kg体重)。雌性动物每组不少于30只受孕鼠。一般应同时做阳性和溶剂对照组。操作步骤5.1给予受试物5.1.1给予途径:应采用灌胃法,或用喂饲法。5.1.2给予受试物的方法:灌胃法一般一日一次,或一日两次,连续6天或3个月。5.2交配    给予雄鼠受试物后,按雌雄鼠2:1比例同笼交配6天后,取出雌鼠另行饲养。雄鼠则于1天后,再以同样数量的另一批雌鼠同笼交配,如此共进行5批一6批。5.3胚胎检查    以雌雄鼠同笼日算起第15天一17天,采用颈椎脱臼法处死雌鼠后,立即剖腹取出子宫,仔细检查、计数,分别记录每一雌鼠的活胎数、早期死亡胚胎数与晚期死亡胚胎数。5.4胚胎鉴别    活胎:完整成形,色鲜红,有自然运动,机械刺激后有运动反应。早期死亡胚胎:    胚胎形体较小,外形不完整,胎盘较小或不明显。最早期死亡胚胎会在子宫内膜上GB 15193.9-2003隆起如一小瘤。如已完全被吸收,仅在子宫内膜上留一隆起暗褐色点状物。晚期死亡胚胎:成形,色泽暗淡,无自然运动,机械刺激后无运动反应。    6数据处理受孕率(%)=孕鼠数X100交配雌鼠数(1)(2)(3)(4)总着床数=活胎数+早期胚胎死亡数+晚期胚胎死亡数总着床数平均着床数=受孕雌鼠数100早晚期胚胎死亡率(oaf=早(晚)期胚胎死亡数X 总着床数    早期胚胎死亡数(5)                          平均早期胚胎死亡数受孕雌鼠数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或秩和检验法,进行统计分    按试验组与对照组动物的上述指标分别用X2析,以评定受试物的致突变性。7结果判定    根据以上计算出的受孕率、总着床数、早期和晚期胚胎死亡率予以评价。试验组与对照组相比,受孕率或总着床数明显低于对照组;早期或晚期胚胎死亡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并有统计学意义时,即可确认为阳性结果。若统计学上差异有显著性,但无剂量反应关系时,则须进行重复试验,结果能重复者可确定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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