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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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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济南市民政局

• 【公布日期】2020.04.20

• 【字 号】济民发〔2020〕21 号

• 【施行日期】2020.04.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红十字会,济南市红十字会,各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民政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电〔2017〕145 号)要求,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发布。各慈善组织全面梳理核对 2018年9月1日《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开展的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活动,在“慈善中国”平台已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于 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本组织在“慈善中国”平台应上传未上传、应更新未更新、应补正未补正、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并确保发布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慈善组织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见附件),在“慈善中国”以及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全市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事项,加大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等工作力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完整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红十字会按照本通知执行,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指导监管。市民政局将不定期检查全市慈善组织、相关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情况,向各区县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董家武 王喜春 联系电话:6660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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