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施工方监护
施工方负责
施工单位
人 委外施工部
人
作业地点
门现场监护
人
动火级别
□一级、□二级
施工类别
□电焊;□气割/焊;□氩弧焊;□砂轮、□打磨;其它类□刷漆、□做防腐、□打墙(粉刷墙体);
年月日时分起至月日时分止
具体作业时间 作业说明
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证。有□无□。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2—5支有效的灭火器。有□无□。 3.作业人员是否会用灭火器。会□否□。
4.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照明灯等。有□无□。
5.地面应作防护措施,现场要有人员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无□。
安全注意事项(由申请部门/施工方认真核实)
1. 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1.未取焊工特殊作业证不烧,2.高危险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
准不烧;3.不了解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5.装过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6.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烧;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2. 作业前必须将《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张贴于作业现场;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作业期间施工
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对作业期间安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全全面负责;
4. 在工作范围10米内不得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存放;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装置及气瓶
(如:乙炔瓶等)必须安装压力阀、防回火装置与防倾倒措施;
5. 气焊作业时气瓶必须直立、固定有防震圈、且氧气瓶与乙炔氧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
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
6. 《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有效时间为八小时,如超过八小时需重新申请审批;如未按安
全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让其暂停工,达到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重新恢复施工作业。
人事行政部总监批
申请部门负责人
安全主任审核
准
□同意
签名:日期: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同意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备注:1.一级动火:是指在公司发/配电房、油罐、油管、油桶、密闭空间、储气罐、化学
品仓库、液化气站进行的焊接、抛光、打磨作业,由厂务部总监负责批准一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级动火区域以外其它区域进行金属焊接、切割等热作业(如:公共
区、工场、宿舍、饭堂等区域)。安全课课长负责批准二级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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