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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产应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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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产应缴纳的税费:(房屋出租究竟包含哪些税收知识)

(一)

1.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收入额÷(1+5%)×1.5%

2.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收入额÷(1+5%)×5%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免征

(二)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的3%计征;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

(三)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的2%计征;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的7%计征;

(五) 房产税

1.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税率:住宅为4%;非住宅为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不同区域和用途分别按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计征(出租住宅免征);

(七)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tip: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收入,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

计算公式: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缴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元-已缴纳的其他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10%

(二)月租金4000元以上的

计算公式: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缴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已缴纳的其他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1-20%)*10%

(三)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税中扣除。

(八)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计征。

tip: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印花税;

3.个人出租住宅免征印花税;

(具体征收办法请详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举例:

案例一

包租婆出租一住房给酱爆,月租金3000元,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及附加税费:月租金低于30000元,免征。

2.印花税:免征。

3.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4.房产税:不含税租金收入×4%=3000×4%=120元

5.个人所得税:(不含税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800)×10%=(3000-120-800)

×10%=208元

案例二

包租婆出租多间住房给房客,月租金总收入80000元,按月申报税费。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含收入÷(1+5%)×5%=84000÷(1+5%)×5%=4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7%=4000×7%=280元

3.房产税:不含税租金收入×4%=含收入÷(1+5%)×4%=84000÷(1+5%)×4%=3200元

4.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5.个人所得税:(不含税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1-20%)×10%=〔84000÷(1+5%)-280-3200〕×(1-20%)×10%=6121.60元

6.印花税:免征。

注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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