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抵债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目睹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万
因甲方为乙方承揽工程做工作以借钱形式乙方放信誉金
元给甲方,因为工程未果,现甲方资本紧张,经甲乙两方磋商甲方 将位于娄底市湘中大道南侧“德和名府” (升通大酒店)的
泊车位抵债给乙方,经两方磋商一致,完成以下协议并共同恪守。
一、抵债车基本状况 所转让车位位于 为
,面积为
个
,车位编号
平
方米(现改为会议室) ,该项目为私房联建项目, 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 证。
二、转让价钱及付款方式
1、车位的抵债费为人民币 元整(¥ )。车位抵债时间为 年 月份(在甲方无力归还的状况下) 。
三、特别商定: 甲方保证对所抵债的车位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不存在权属争议,没有欠缴车位受让款、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 用,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四、目睹人对以下事实予以确认:
该协议系甲乙两方的真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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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抵债协议
思表示,不存在欺骗、威迫等致使合同撤除的情况。
五、未尽事宜,两方磋商解决,磋商不可,可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目睹人一份,本协议经三方署名之日起奏效。甲 方(署名):
目睹人(署名):
乙方(署名):2 / 2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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