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东源泰物流发〔2016〕12号
关于聘任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决定
根据公司需要,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聘任李春海为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整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各项业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配合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2016年1月15日执行。
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聘任 决定
抄 送:公司领导
发:各部门
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6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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