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自查报告内容
企业节能自查报告正文必须涵盖以下内容,未能涵盖的,被视为报告不完整,须进行修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方法按照南宁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表(附件2)。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企业节能目标。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要求各企业认真总结上年度取得的节能工作成效、经验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主要内容。其中重点:
1.落实全市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按照与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年度任务的情况。
2.预测到20xx年能否完成市里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不能按期完成节能量目标的原因,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实施方案。
3.节能降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措施。
(三)年度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评分
1.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节能量完成情况;
(2)节能量计算方法与依据(企业节能量按自治区经委下达年度节能目标要求计算);
(3)本项自评得分。
2.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
(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
(3)本项自评得分。
3.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
(2)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3)实施节能奖惩制度;
(4)本项自评得分。
4.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改实施情况
(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本行业中所处的位置;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未完成节能量目标的企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保障措施。
(五)未来三年内企业在建或拟建的节能技改项目情况详细说明每个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预计节能量。
二、证明材料
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必须按照考核项目提供相关的文件、计划、方案等材料作为计分依据,一些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或者页数过多的,可附上文头、目录及文尾落款,原件供现场核查用。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子项将不予计分。
(一)南宁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表
(二)年度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P201—1表
(三)年度P207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四)及年度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
(五)企业节能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开会部署工作的记录
(六)企业设立或指定节能机构的文件
(七)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或责任书
(八)节能目标落实的考评方案及考评结果
(九)企业节能奖惩制度文件及实施节能奖惩的具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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