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音乐文化、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现和创造能力,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丰富学生的课余音乐生活,陶冶学生情操,培养浓厚的艺术兴趣,让学生在生动形象、愉快的'舞蹈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从中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学校音乐组、体育组决定于十一月初,举办胜利街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时间:20xx年11月2日下午:3:00开始
二、比赛地点:学校大操场。
三、比赛内容:一、二年级《找朋友》、三、四年级《阳光校园》、五、六年级《小白船》
四、参赛对象:1-6年级;以班为单位。
五、参赛形式:
1、参赛节目由学校课任组统一安排。(队伍进场时的形式由各班自定)
2、参赛服装、道具由各班负责。
3、比赛次序:从一年级至六年级;以年级为单位。
六、比赛评分标准:
1.特色分:10分。评价班级在服装、进退场、男女搭配方面。
2.整齐分:50分。评价动作过程以及队形变化的整齐度。
3.技术分:20分。评价动作的正确、到位、力度。
4.欣赏分:20分。评价动作的韵律感和节奏感,是否体现动感美。
七、评分方法:
⒈各班比赛前在指定区域准备,从进场开始即进入比赛状态,直至退出比赛场地。
⒉由裁判分别从不同角度依据评分标准对各班进行评判打分,每班比赛一结束,即有外场裁判收回裁判评分表交记录台进行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由中间两个得分相加除以2为班级最后得分。
⒊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以技术分高者列前,再相等则以欣赏分高者列前,以此类推。
八、其它事项:
1、领导机构:
①郝校长为总指挥。
②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罗亚平副校长为组长,孙主任、马艳芳主任为副组长,康俊英、谷艾馨、李小珍、王毅老师为成员。
2、工作机构:
①编排工作:由课任组康老师主要负责,并由谷、王、李老师协助。
②各班组织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
3、奖项设置:此次比赛奖项分学段,每段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优秀奖若干,分别奖励50、30、20。同时设优秀年级组奖2-3名,奖励:50元。
4、评委:陈书记、郝校长、罗校长、马主任、孙主任、康俊英、谷艾馨、李小珍、王毅、张玉梅、茹志宇、高伟峰。
5、赛场纪律与优秀组织奖评委:高玲燕、康俊英、郭苗鲜、吴艺、张新红。
6、后勤工作:李俊娥、王建国。
7、摄影和医护:王维红、李琼。
课任组报学校行政通过
二0XX年十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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